本协议详述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所享受的各项权利以及您必须遵守的各项义务。如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1.敦促履约是指以江苏省国际商会名义,借助贸促会和商会与海内外商协会合作的网络,对有初步证据认定存在违约事实的海内外当事人发出敦促履约函,要求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2.敦促履约适用于以下情形:
(1)合同纠纷;
(2)权责清晰,被申请方在履约中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且没有抗辩理由或抗辩理由不充分的;
(3)被申请方具有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又注重企业信用和业界信誉。
3.鉴于被申请方收到敦促履约函是否履约具有较强的主观性、随意性,江苏省国际商会/江苏省贸促会,江苏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对其发出的敦促履约函的效果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4.敦促履约函的费用:普通企业人民币5000元/份,商会会员企业人民币3500元/份。在申请方申请敦促履约时交纳。